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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9 13:11)    点击:35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恐吓,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网友咨询:

  实践中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

  律师解答:

  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有一个基本结构:行为人对他人实行了威胁、恐吓的行为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权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对他人实行威胁或者要挟等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较大或者多次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被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律师补充: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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