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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鑫鼎律师事务所主任,牡丹江市律师协会理事,牡丹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2年牡丹江市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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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的受害者能获得哪些赔偿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9 13:24)    点击:26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当前我国和全球的校园欺凌现象都十分严峻,各国政府和各国际组织也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文件以应对校园欺凌。

  网友咨询:

  校园欺凌的受害者能获得哪些赔偿?

  律师解答:

  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为未成年人并无完全行为能力和经济来源,所以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该未成年欺凌者有自己的财产的,可以从本人财产中支付,不足的部分,可由其监护人承担。此外,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欺凌,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刑事责任。

  律师补充: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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