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摔伤是否酒店要赔偿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9 13:27) 点击:13 |
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意外发生,客人在酒店入住或就餐,有时会出现摔伤的情况,关于客人摔伤酒店应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在酒店摔伤是否酒店要赔偿 律师解答: 消费者在酒店滑倒摔伤的,如果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酒店需要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消费者摔伤,且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酒店仅需要承担补充责任。如果酒店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则酒店就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补充: 各种费用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11、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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