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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飞线充电”引发火灾,责任谁来担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9 13:38)    点击:77

  电动车引发火灾的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虽然与电动车充电的相关安全问题国家是发布了相关政策的,但依旧还是有很多地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部分的消防安全问题。

  网友咨询:

  电动车“飞线充电”引发火灾,责任谁来担?

  律师解答:

  1、侵权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物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物业未尽到相应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生产商销售方。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律师补充: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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